一个丰田纯电大冤种车主的血泪控诉

社会热点 2023-2-21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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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财经网 秦佰铃/文近日,运营商财经网独家获悉天津一汽丰田一则法院裁判文书,车主一缺陷车型到经销商处维修,多次联系称配件还没有,但实际结果暴露经销商管理大问题。不过,抗辩时,天津一汽丰田公司却表示,开始因配件未到货无法确定时间有合理性,后来车主申某不配合换配件,称“拿到判决后再安排”,属于滥用诉权、恶意诉讼。故,法院酌定徐州润东公司赔偿申某相关损失5000元。

正文:

运营商财经网 秦佰铃/文

近日,运营商财经网独家获悉天津一汽丰田一则法院裁判文书,车主一缺陷车型到经销商处维修,多次联系称配件还没有,但实际结果暴露经销商管理大问题。

因经销商一拖再拖车主怒诉至法院

法律文书显示,车主申某购买的花冠EX车型在召回车型中,2017年3月31日,天津一汽丰田公司召回公告,载明:生产者名称天津一汽公司,召回实施时间2017年4月30日至2018年8月30日,委托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备案后30个工作日内通过挂号信等方式通知相关车主,同时经销店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相关车主。

2018年5月18日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向原告申某发送通知函一份,载明:开始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要求其尽快与购车或就近的一汽丰田维修服务网点取得联系,预约入厂时间。

不过,车主申某表示,其多次联系经销商徐州润东丰田汽车销售服务公司但一直得不到有效服务(2018年9月11日、9月14日),对方称“因气囊要从日本进口,没办法确定更换时间“”客服中心不掌握配件到达的时间”,对此拖了半年之久,后申某提出诉讼。

经销商得知立案后有效率了

不过,或许是因为诉讼起了作用,徐州润东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向原告发送短信,后又于2018年10月31日向原告发送通知函、2018年11月2日拨打原告电话,像是打开了“绿色通道”,效率大大提升,不过申某并没有买账,因为据其表示诉讼已经早就定好12号开庭。

在庭审中,申某表示其上诉并非等待时间过长,二是因为请求被上诉人确定具体更换配件的时间,被上诉人不予理睬,至其起诉时已长达半年,对此其认为被上诉人存在欺诈、拖延、怠于行使告知消费者权利等过错。

不过,抗辩时,天津一汽丰田公司却表示,开始因配件未到货无法确定时间有合理性,后来车主申某不配合换配件,称“拿到判决后再安排”,属于滥用诉权、恶意诉讼。

车主出气了吗

法院认为,上诉人申志刚在购买的天津一汽丰田存在安全隐患,是不争的事实。从查明的事实来看,上诉人就此问题多次与徐州润东公司联系沟通,但至诉前一直没能得到解决。庭审时,徐州润东公司承认配件已于2018年9月5日到货,但其在答复车主时称配件还未到,并一拖再拖负有责任,要求免费更换配件。

再者,在此情形下给上诉人造成的出行不便或使用替代车辆给其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故,法院酌定徐州润东公司赔偿申某相关损失5000元。

不过,据了解,在庭审中,申某提交火车票8张,拟证明由于车辆不安全而更换交通工具产生的交通费用,要求赔偿20000元;同时律师费20000元。这样看来车主并没占到便宜。

副总经理陈黎明重视吗?

此事正发生在2018年,不知道这样的经销商作为是否符合天津一汽丰田的经销商管理要求,天津一汽丰田公司副总经理陈黎明重视吗?

当下一汽丰田重组整合进行中,天津一汽丰田又纳入诸多子公司,产品结构、制造品质、营销售后等方面等全都考验陈黎明能力,想必陈黎明压力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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