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海南一12岁小学生骑车被撞身亡 4月25日16时许,在临高县实验小学附近,一名学生被小轿车撞倒,经抢救无效死亡… 继续阅读海南一12岁小学生骑车被撞身亡 出车祸对方全责的处理流程
海南一12岁小学生骑车被撞身亡
4月25日16时许,在临高县实验小学附近,一名学生被小轿车撞倒,经抢救无效死亡。肇事车辆事发后迅速逃逸,临高警方已介入调查。
记者了解到,临高县一名学生骑自行车回家途中,被一辆小轿车撞倒在地,经过抢救无效死亡。从网友发的视频看到,其母亲悲痛欲绝,痛哭不止。
据临高交警介绍,肇事司机在事故发生后离开现场涉嫌逃逸。目前肇事司机已被警方控制,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一、骑车被撞对方全责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全责方需要向对方作出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1、人身损害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2、财产损害赔偿
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修复费用、折价赔偿部分费用、车辆残值减少部分费用、营运车辆停运损失费用等。
二、出车祸对方全责的处理流程
1、全责方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指定一个定损中心(除非有人受伤,否则不需要向交警报案了,即使交警来了也不会给开单子的,还是叫去定损中心处理)。
2、双方一起到到定损中心,所有的保险公司都有定损员在一起集中办公的,填一张互碰责任书什么的(具体名字忘了),然后找全责方的保险公司定损员拍照定损,记住带好行驶证、驾驶证和交强险保单(无责方也要带着的)。
3、定损中心一般都和修车厂挂钩的,如果定损以后就决定在那里修,那么就一分钱也不用交,无责方修好车去拿车走人,不过要把行驶证、驾驶证和交强险保单复印件给对方(注意,无责方也需要提供交强险保单复印件)。
4、如果不在定损中心的修车厂修,那么就拿好对方的保险公司报案号,把车开到平时修车的4S店或其他修车厂,报案号告诉接待的人,然后就可以走了。修车厂会跟保险公司联系,让定损员来定损修车。
5、修好车后,去提车的时候需要先把修车费用交给修理厂。修理厂会给打印的定损单、修理单明细和发票。
6、跟对方约时间碰头,把前面说的行驶证、驾驶证和交强险保单复印件和修理厂给的定损单、修理单明细和发票给对方,对方给钱。
7、如果修理费用超过2000,那么麻烦点,还需要跟对方一起(一定要当事人双方一起到场)到定损中心去找交警(也是现场办公的,但只有周一到周五有)换事故认定单;换好后,当场跟对方结账即可。
网友评论:
今天也要嘎嘎油呀 :父母好伤心
西米西米爱西米 :妈妈的哭声听的心都碎了
青雨飞燕 :非机动车道不舍得设要不然就设得小小的,还被各种霸占,哎,广东也是这样,不是鼓励低碳出行吗!硬件都没搞好,真是无语,我们这种天天骑自行车上班的,真是提心吊胆
Kk—伊宝儿 :天哪,这一家人怎么受得了啊,小孩太可怜了
无聊的贺某人 :为什么肇事逃逸的事情屡屡发生,这些逃逸的司机怎么想的,自己的一个不经意的操作毁了一个孩子,毁了一个家庭
念念不忘的sheep :天啊。。。妈妈哭的绝望了 太难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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