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规范城乡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日前,四川省民政厅会同13个省直社会救助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低保边缘家庭认… 继续阅读全球速讯:四川省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办法最新:申报理由怎么写?
为规范城乡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日前,四川省民政厅会同13个省直社会救助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下面百科参考网小编带来四川省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办法最新,申报理由怎么写?
一、四川省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办法最新
(一)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放宽到2倍);
(二)家庭财产和刚性支出符合相关规定;
(三)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条件:
(一)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存款、理财、基金、有价证券、债券、投资型保险等金融资产总值人均高于当地公布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6倍;
(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2套(含)以上产权住房或商品房,且人均住房面积超过当地人均住房保障面积2倍;
(三)拥有非生产经营用机动车(不含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经营性大型农机具和船舶,总价值超过当地公布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6倍;
(四)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企业法人代表”,正在从事或雇佣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五)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并且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的工作,或者拒绝从事劳动生产;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调查;
(七)故意隐瞒家庭成员真实收入、家庭财产、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
(八)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会同社会救助相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四川省低保边缘家庭认定申报理由怎么写?
(一)居民家庭申请低保边缘家庭认定,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委托代为申请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无法反映其家庭经济状况,愿意进行书面承诺的,实行容缺受理,在入户调查时由申请人补齐提交。
(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无异议的申请,可以简化民主评议程序;对有异议的申请,应当组织开展复查。
(四)县级民政部门对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家庭确认为低保边缘家庭;对要件不齐或资料不全的,应当退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重新审核;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以上就是四川省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办法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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