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岁女孩被跳楼者砸伤或瘫痪 高空坠物砸中路人应如何赔偿

社会热点 2023-5-17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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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岁女孩被跳楼者砸伤或瘫痪

4月23日17时40分许,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接110报警称,一男子在剑川路某商场内跳楼,砸伤一名女顾客。民警迅速到场处置。该跳楼男子因抢救无效死亡,被砸女顾客经救治已无生命危险。

记者了解到,被跳楼男子砸伤的这名女顾客是来自河南的孟女士。5月4日,26岁的孟女士第一场手术成功了。

据悉,这是孟女士来上海工作的第一年,她还没有通过试用期,却遇上了这场飞来横祸。为了赚钱,孟女士一家几乎都离开了家乡,在全国各地寻找工作;又因为这场意外,他们都来到了上海,照顾受伤的孟女士。

大多数时候,她得维持平躺的姿势。朋友说,孟女士被砸中的是颈椎一带,所以她的头部得保持固定,不能侧身睡。弟弟说,她的下肢恢复了知觉,但上半身还几乎无法动弹,只有手能轻微移动。

从神经科ICU离开后,孟女士转入了骨科。5月4日,她接受的第一场手术是针对锁骨和颈椎一带,手术成功。问题最严重的还是头部。朋友曾说,现在头部先保守治疗,等之后看情况好转些,再对头部进行手术。我们担心的是开颅手术后遗症。有瘫痪的可能。

1、在半导体工厂上班

常去事发商场一楼书店看书

事发商场并不在孟女士的工作轨迹内。据了解,她在上海一家半导体工厂做技术工作,两天白班、两天夜班、两天休息,以此交替轮回。公司安排了宿舍,她和同事们住在剑川路地铁站附近。事发商场和地铁站相连,但孟女士不需要坐地铁,每天,由公司大巴将他们送往徐家汇一带的工作地点。

4月23日,孟女士应当是夜班,事发后再过一个小时左右,就该是上班时间了。在事发商场,一名男子从五楼跳下,砸中了孟女士。当时,孟女士在一楼。

工作之余,孟女士喜欢读书,常常给大学同学发消息,一部分是读书照片。同学记得,在上海,孟女士多是在下班后去看书,常去的那家书店正好在事发商场一楼。

朋友们大多认为,孟女士并不适合现在这份技术工作,她毕业于师范学校,在此之前,她的工作多是和教育相关。她在今年刚来到上海,由于暂时没找到对口的工作,于是就主动选择了这份技术工作。孟女士和朋友说,计划先干着赚钱,等到以后再换工作。朋友们几乎没听到过她抱怨。

她(孟女士)是一个很天真的人,有时觉得她过于天真。孟女士的大学同学说。她是第一个见到被砸伤的孟女士的亲友。4月23日晚上6点多,护士给她打来电话,让她尽快去医院。

到了医院,孟女士在急诊ICU,同学见不到她。医生提起,孟女士是被跳楼者砸伤的。同学想,网上是不是也传开了?在视频平台搜索后,那段流传最广的视频出现了:在拍摄者的尖叫声中,一名红衣人在商场内跳下,砸中穿黑衣的人,两人一同倒下。我一眼就认出来了,被砸中的人就是她(孟女士)。她的穿衣风格我很熟悉,她的背影、走路姿势,也都带有那种大大咧咧的性格。同学说。

她们两人是一所师范类高校的同学,也是河南老乡,在大学期间成为好友。同学自认两人的性格差别比较大,自己话少,孟女士活泼。

5月3日,在接受手术的前一天,医护人员给孟女士理了平头。同学逗她,怎么这么帅呢,孟女士笑。同学又说,本来想给你讲笑话,逗你开心,结果想不出来有什么笑话,孟女士还是笑了。除了疼痛的时候,孟女士大多时候都爱笑。

2、费用已由政府协调解决

家属尚未能联系上跳楼者的继承人

在被砸伤近一周后,躺在病床上的孟女士说得最多的还是疼。她的弟弟想要握住她的手,她说,疼。她的腿半抬起来,她说,疼有时,病房里只有沉默。止痛药的量也从一天一颗,增加到一天两颗。

孟女士吃得很少,病房里的送餐只吃了几口,剩了一大碗。家人把吸管递到她嘴边,她喝了几口水,又说不要,护工劝她,别怕上厕所麻烦。得知吃水果对身体好,朋友剥下一瓣又一瓣橘子,她说不要吃了,朋友说再吃一片,像对待孩子般哄着让她吃下。

孟女士和同学已经快有三年没见面了。毕业后,两人先后脚到异乡工作。她最开始是在义乌,在培训机构做老师,一个月五千块,能存下一千块,存得太少。而后,同学来到上海,孟女士则回到老家任教,同学曾听孟女士提起老家的工资待遇,一千六百元左右一个月,想自己买点东西都没办法。今年,孟女士来到上海找工作,两人才又再次同城。

她说在上海有朋友,就去上海了。孟女士的妈妈说。孟女士的一位朋友则说:她来上海是想多赚点钱。

弟弟能理解孟女士想多赚点钱的想法。一家四口,在姐弟俩年幼时,便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在一幢农村的自建房里,楼上住着姐弟俩,楼下是父母和两位老人。起先是爷爷生了病,爷爷去世后,奶奶生病。我每次一看到我们家的房子,我就想,我要多赚钱。弟弟说,看到房子就想起还有家人要照顾。

除了父亲得留在家里照顾老人,其余家人都为了赚钱离开了家乡。母亲去了天津,在药厂的流水线工作。原本人家不想要45岁以上的人,但我妈妈以前在那干过。弟弟说,就是对着灯光,看药材。弟弟上学时申请了助学贷款,为了赚生活费,他曾在内蒙古做小工,打磨钢材,五十天能赚八千元。今年,弟弟就要毕业了,在孟女士来到上海约半个月后,他去了义乌,准备单干。

现在,一家四口都在上海。孟女士住院,其他家属则住在医院附近。住院费用和住宿费用,孟女士的妈妈说都由政府帮忙协调解决了。目前,家属尚未能联系上跳楼者的继承人。他们还在等待之后的结果,只说孟女士现在的状况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

一、坠楼砸中路人致其死亡怎么担责

1、如果坠楼者死亡的,不用承担责任。

2、如果坠楼者未死亡的,将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应予追究刑事责任,并且需要赔偿医疗费、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

3、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高空坠物砸中路人应如何赔偿

1、认定。

(1)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人身损害,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应责令其承担民事责任。

(2)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是指人工建造的附着于土地的永久性或临时性的设施,如房屋、桥梁、码头、堤坝、隧道、涵洞、埋设的管道、路标、电线杆、广告牌、脚手架、缆车、索道、护路林木,等等。

(3)倒塌、脱落、坠落是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毁坏的常见危险。除此之外,凡是上述设施本身损坏而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均应根据规定责令其承担民事责任。

(4)所有人或管理人能够证明建筑或者其他设施的塌落花流水是设计或施工的原因造成的,其承担民事责任后有权向设计人或施工人追偿。

2、赔偿

(1)侵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2)侵害人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致残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3)与所有人或管理人协商,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

综合上面所说的,高空坠物是严重的危害者他人的生命安全,严重者可能还会致人死亡,在发生高空坠物之后一定要认定好侵权的人,如果全是他的责任,那么他就要承担起所有的责任,所以,对于业主或者高空作业的人一定要好好预防以免发生此类事件。

网友评论:

会旋转的鸡屁股超酷的 :对于这种自己想si还要害到别人的,真的一点儿都同情不起来

Tomato_Ryan :极目,你这是帮商场在带风向吗?商场在这种情况下,安保人员没有及时疏散底层客人,你有起到安全的义务吗?

律师曹慧聪 :首先,在试用期,公司也要买社保。本案属于侵权事故不能直接用医保,但是,根据《社会保险法》及相关规定,如果有买社保,受伤女孩可以向社保机构申请先行支付,如果社保机构不同意,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Once兰涩 :@燃烧风滚草 天呐,剑川路那里我猜是天街

伞丽瑶 :有遗产还跳什么楼

我只爱花式咖啡 :深刻体会这句:要死死远点!

董蔓儿 :要死,还拉个垫背的,找个没人的地方悄悄死不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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