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南县公安局通报:2023年7月20日19时许,南县公安局接群众报警,称南县南洲镇鸿雁湖公园里有人被打。接警… 继续阅读男子违规下湖游泳并将工作人员绑树上,行拘15日!
南县公安局通报:2023年7月20日19时许,南县公安局接群众报警,称南县南洲镇鸿雁湖公园里有人被打。接警后,南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
经查明,鸿雁湖公园属于严禁游泳区域,湖边设有禁止下湖游泳警示标牌。7月20日19时许,杨某(男,34岁,南县南洲镇人)违规下湖游泳,与前来劝阻的公园管理站工作人员刘某发生争执,并强行用铁链将刘某捆绑在树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已构成寻衅滋事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杨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原标题:男子违规下湖游泳并将工作人员绑树上,行拘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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