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一批网络谣言案例。从这些案例看,传播虚假信息、炒作热点话题、开设冒牌账号… 继续阅读网上口嗨一时爽被抓处理泪两行 网络造谣博眼球蹭流量要不得
近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一批网络谣言案例。从这些案例看,传播虚假信息、炒作热点话题、开设冒牌账号实施敲诈勒索等,内容五花八门、形式千变万化,诸如此类的网络谣言乱象频出,破坏了网络秩序,给国家、社会稳定带来严重的危害。
“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或许是一种夸张的说法,但也是不争的事实。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法律底线不可逾越。近年来,我市公安机关积极行动,依法打击网络谣言,济南网安部门今年共侦办谣言案件58起,依法查处造谣传谣网民354人,清理网络谣言信息1300余条。
为帮助广大网友更好地正视谣言、不被谣言所左右,本报特邀请山东地维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旭峰,解析网络谣言——
1 网络谣言,可畏、可怕、可骇!
谣言因何而来?毫无疑问,起于谋者。在网红追逐流量变现的当下,一些网络主播为流量无所不用其极。公安部最新公布数据显示,自今年4月10日起,全国公安机关共依法关停违法违规账号2.1万余个,清理网络谣言信息70.5万余条。从这些信息、线索和案件中分析,当前网络谣言可以主要分为“旧谣新传”类谣言、热点案事件伴生谣言、利用新技术新应用编造谣言、涉校园安全类谣言、涉自然灾害类谣言等五大类。
“旧谣新传”类谣言
近日,天津网警发现,互联网上传播一条警车拦截白色厢式货车的视频。视频配音称:偷小孩的逮着了!
该视频在多个短视频平台被转发引起一定范围内群众的恐慌,严重扰乱了网络公共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天津网警迅速开展核查工作,确认该视频完全是网民自行“脑补”杜撰。经查,网民李某勇在未知悉交警执法工作内容的情况下,主观臆测,随意捏造事实,编造散布谣言信息,导致谣言视频在互联网上传播扩散。
公安机关会同相关部门及时辟谣,并对李某勇依法予以处理,责令其删除视频,同时对转发谣言视频人员开展批评教育。
除“偷小孩”“卖器官”等制造恐慌类谣言外,“小龙虾实为小虫虾”“无核葡萄抹了避孕药”“吃大盘鸡能感染禽流感”等食品类的谣言也是“旧谣新传”的重灾区。这些造谣者利用人们对人身安全的恐惧心理,反复传播医疗健康类、耸人听闻类等谣言,并冠以夸张标题广为传播,在网民中贩卖焦虑、传递恐慌情绪。
热点案事件的伴生谣言
近年来,一些社会热点事件中网络谣言乱象频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5月23日,湖北武汉一小学生在校内被撞倒并二次碾压身亡,引发广泛关注。事件发生后,一网民曾多次在网络平台发布“小孩妈妈哭得伤心都是演戏,一共赔偿了260万元足够他们一家人过上好日子,还想怎样”等不当言论。
经查,网民齐某某在对相关信息未经证实的情况下,通过本人账号恶意编造、传播网络谣言。属地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齐某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并对其造谣网络账号采取关停措施。
某些心存不良者通过“蹭热点”编造发布涉事网络谣言,以达到博取关注的目的。在信息不对称的客观因素影响下,一些网民极易被谣言信息带偏认知,客观上助推谣言的传播扩散。在公安部为期100天的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中,公安机关共侦办此类案件500余起,约占案件总数的21%。
利用新技术新应用编造谣言
随着科技的发展,一些不法人员利用人工智能软件自动汇聚编造网络谣言,甚至使用黑客技术对网站平台进行攻击篡改,获取管理权限后发布谣言信息。
4月25日,某百度账号突然出现一篇标题为《今晨甘肃一火车撞上修路工人致9人死亡》的文章,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网安大队初步判断为信息虚假不实。经查,涉案百度账号均为广东深圳某自媒体公司所有,公司法人代表洪某弟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洪某弟为赚取流量变现,利用人工智能软件将搜集到的新闻要素修改编辑后散播,非法获利。目前,崆峒公安分局对犯罪嫌疑人洪某弟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科技是一把双刃剑,人工智能也是如此。近年来,伴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进步,AI造假之风却愈演愈烈。AI“一键换脸”,一位无关人士可以变成当事人,AI“视频合成”,事故现场无中生有。不法分子通过AI伪造假新闻、假人物、假现场,冠以突发新闻、科普内容等名号在互联网广泛传播,吸睛牟利,不仅制造谣言、混淆视听,更扰乱网络传播秩序。
涉校园安全类谣言
5月10日,一则“校园捅人”消息在社交网络平台传播,消息称兰州某大学学生因论文送审没通过,将与其积怨已久的舍友捅死,还捅伤劝架舍友,现在死者家属正在学校北门聚集闹事。
兰州网警高度重视,立即对该信息进行多方核实。经查,该大学根本不存在学生杀人、伤人的情况,该消息为虚假谣言信息。
经调查,陈某某表示在看到校门有人群聚集后产生好奇,未上前询问缘由便拍照,并借照片杜撰、散布学生捅人的消息,以博取眼球。同时,蒋某某等4人对其跟着大肆散布谣言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兰州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陈某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蒋某某等4人予以行政罚款的处罚。
学生安全和校园安全受到全社会的高度关注,部分谣言迎合了这种社会情绪与大众关切。而任由相关谣言传播,不仅会徒增社会的安全焦虑,也会对正常的校园安全保障及学校秩序带来冲击。
作为普通民众,应对“坏事”信息建立更审慎的筛选意识,尤其是对于一些恶性的、离奇的信息,应该多一些求证、甄别意识,在未获得确证前,最好克制转发传播的冲动,避免为不实的“坏消息”和谣言的传播推波助澜。
涉自然灾害类谣言
自然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相关谣言信息传播速度快、范围广、关注度高,且极易引发群众恐慌情绪,给当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影响。
5月7日,一条“宁南县、云南省等地将发生重大地质灾害”的视频在网上大量传播。民警发现后立即进行核查。原来,当日四川省宁南县举行了2023年度应急演练,所以有救灾车辆、帐篷等视频画面;并不存在视频里说的“宁南县、云南省等地将发生重大地质灾害”等情况。经询问,网民王某某承认,为博取眼球增加粉丝量和流量,故意编发虚假信息在网络平台上发布的事实。
凉山州宁南县公安局最终对违法行为人王某某予以依法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杜苏芮”余威持续,“卡努”风级加强,全国不少地方正在经历超强降雨。相比于台风本身,谣言所引发的“次生灾害”同样可怕。对每个网民来说,及时关注权威信息,以科学方式避险,就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理智分析客观判断,避免成为网络谣言的“二传手”,也是为公共安全作贡献。2 造谣生事,可刑、可铐、有“判”头!
形形色色的谣言除了浪费宝贵的公共资源,还会引发不必要的社会恐慌。因此,我国对制造、传播谣言这种行为向来严惩不贷。
那么,造谣传谣者,究竟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陈旭峰表示,造谣、传谣可能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2021年11月,网络平台热播的《当家主母》剧集中,出现一只白猫死亡的镜头。网民刘某爆料,说剧组为求逼真效果,毒死了“白猫演员”。之后,刘某又向在微博上拥有400多万粉丝的某“大V”爆料。随后,某“大V”未核实真伪就发布了“猫咪确认死亡”的微博,引起轩然大波,给影视公司造成上亿元的巨大损失及恶劣社会影响。2021年12月,该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经充分调查,证实剧组因拍摄致猫死亡等事项不成立。
随着“当事猫”被找到,刘某散播虚假信息、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事实也被证实。2022年3月,检察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刘某提起公诉。同年5月,法院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由此可见,造谣传谣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陈旭峰表示,根据刑法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那么是不是控制好谣言的影响范围,就可以规避掉法律责任呢?
当然不是。
陈旭峰表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在自由意志支配下编造、传播网络谣言的人,都会“收获”相应的法律责任。
首先要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典明确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编造、散播谣言或者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侵害他人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的行为,均需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其次是行政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散布谣言,谎报疫情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尚不构成犯罪的,将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受到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另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如果网络运营商明知是网络虚假信息,还继续提供平台发布,可能会面临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停业整顿的处罚。所以,作为互联网信息平台的运营者,并不只是单纯的信息“第三方”。3 面对谣言,勿听、勿言、多思!
谣言纷飞,真没办法制止这类谣言了吗?流言止于智者!身处海量信息的广大网民,面对任何言论,都要谨记“勿听、勿言、多思”六字箴言,小心求证,以免一不小心成为谣言传播的“帮凶”。
勿听 加强识谣辨谣能力
碎片化的信息,让有趣的错觉现象常常揭示了连接感觉和知觉媒介的某些本质。这种本质,让人们更愿意相信。视像错觉能给人极大的视觉“诱惑”,成为网络谣言滋生的温床。
公众应该保持对网络中流传图片的判断,减少对碎片化信息的合理拼接,让“别有用心+恶意戏谑”原形毕露,也只有这样才能降低网络传播“噪音”,加强公众识谣辨谣能力。
勿言 阻断谣言传播渠道
在互联网上自由表达言论,是法律赋予每位公民的权利,但自由表达应该遵循法律和道德的底线,不可以肆意造谣滋事,散布虚假信息。在互联网上表达意见、发表言论更应当增强自律意识,正确处理网络活动,理性、真实地发布各类信息,提高自己识辨信息真伪的能力,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努力阻断谣言传播渠道。多思 提升谣言共治能力
作为网络谣言传播主体,同时也是谣言的主动净化者,网民在谣言治理中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对于网络谣言治理的相关机构来说,必须充分理解互联网心态,善于发现并开启互联网联合辟谣的自主净化能力,通过创建健康可信任的沟通渠道,培养公众使用这些渠道的技能,才能形成更为广泛的社会联合共治下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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