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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公安厅副厅长“借钱生钱”
【揭秘公安厅副厅长“借钱生钱”】轻松获利105万余元。
近日,抚州市检察机关依法对高连珠涉嫌受贿罪、高利转贷罪一案提起公诉。去年11月,53岁的高连珠在抚州市统计局党组书记任上主动投案,其涉嫌的“高利转贷罪”备受关注。
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近年来,该罪名频频出现在被查公职人员的通报中。他们通过这种方式,轻松“借钱生钱”。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原副厅长贾奋强贷款300万元,以贷款时5倍的高息转借给他人后,轻松获利105万余元;广西鹿寨县县委原副调研员覃国友贷款305万元,高息转贷后牟利119万多元;抚州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罗富杨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筹措资金,再向陈某某等人高息放贷,获利650万余元。
网友表示,套贷背后必有权力加持,真是让人深感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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