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读女高管“口出狂言”解聘员工:法律意识淡薄的典型表现

社会热点 2024-1-13 36

摘要:  近日,一段北京某公司女高管态度嚣张违法开除员工的视频引发网友关注。视频中女高管情绪激动,声称“我现在就违法… 继续阅读律师解读女高管“口出狂言”解聘员工:法律意识淡薄的典型表现

  近日,一段北京某公司女高管态度嚣张违法开除员工的视频引发网友关注。视频中女高管情绪激动,声称“我现在就违法解除”、“劳动仲裁一审二审我有的是人”,并对被开除员工进行言语威胁。1月8日,涉事公司北京尼欧克斯科技有限公司就此事发布声明:相关程序合规,责令人力员工停职反省。

  关于该事件,海报新闻记者采访到资深劳动法律师贾宝军,贾宝军表示,视频中女高管的行为涉嫌违法,其“狂妄”态度反映出用人单位违法成本低、劳动者维权难等问题。

  女高管行为涉嫌违法

  对于视频中女高管的行为,贾宝军表示其行为涉嫌违法。

  第一,其无理由强行解聘员工,违反了《就业促进法》中“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法律规定;第二,其以劳动者再就业难相威胁,违反了《就业促进法》中“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的法律规定;第三,其拒绝发放工资和支付经济补偿金,侵犯了法律规定的劳动者依法获得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的权利;第四,其以劳动者维权难进行恐吓,逼迫劳动者接受其违法行为,构成了胁迫,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无效行为;第五,其宣称“劳动仲裁法院一审二审有人”,如确有其事,则涉嫌参与职务违法行为,甚至有可能构成犯罪。

  被开除员工孙某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公司以他的口吻拟了一份道歉函让他签字道歉后才给赔偿金。1月8日,海淀区劳动监察大队一工作人员称,该男子未就其反映的诉求投诉或仲裁,双方已就离职补偿达成协议。

  贾宝军表示,若如孙某所述,用人单位让其签署道歉函后才给予赔偿金,此行为没有法律依据可以支撑。

  贾宝军认为,视频中的女高管如此“口出狂言”,是其法律意识淡薄、职业素养失控的体现,同时也是因为用人单位违法成本低、劳动者维权难,尤其是维权成本高、维权时间长以及企业对劳动者的维权歧视等问题的典型表现。

  贾宝军解释到,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选择恢复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选择要求企业支付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即俗称的“2N”。劳动者质疑企业的违法行为,亦只能通过这样的选择拿起法律武器展开维权。

  “无论劳动者选择恢复履行劳动合同还是要求赔偿‘2N’,对企业还是有相当的震慑力的。对企业来说,虽然其表面上实现了延迟支付的目的,但最终的违法成本更高。”

  贾宝军认为,视频中女高管提到的“一两年找不到工作,你就着急了”,确实会导致一部分劳动者因此停止维权,这本身是一种心理博弈,目的是向员工施压,迫使员工接受离职方案。“但是我们还是要告诉劳动者,实际上也不用太害怕这种现象,只要认清楚用人单位背后真实的目的,就不必过于恐惧。”

  如被违法开除,要正确维护权益

  如劳动者遇到被违法开除的情况,贾宝军表示应该鼓励劳动者勇敢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建议被违法开除的劳动者要做好证据保全,以“留痕”、可视的形式,保留好企业违法开除行为及其理由的证据,如开除理由的文字或视频记录;保留好员工账号权限、门禁权限被强制解除的证据;员工正常履行职责的证据,以及考勤记录、工资条、社保缴纳明细等证据,这些都将成为劳动仲裁时保障员工合法利益的有力武器。

  在劳动者针对违法解除的维权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困境,比如是否值得启动司法程序进行维权、如何提前保全收集证据、面临类似视频中的粗暴对待时如何应对等,这些都是很棘手的问题。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服务也是非常重要的。

  “维权之后劳动者有可能在行业内遭遇求职困难,确实亦存在一些企业对维权劳动者予以歧视,但凡事都有是非曲直,大部分企业都不会不分青红皂白给维权劳动者扣上‘问题劳动者’的标签,大多数情况下劳动者享有解释说明的机会。尤其是对于视频中这种赤裸裸地明知故犯,我们应该鼓励劳动者勇敢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贾宝军认为。

原标题:律师解读女高管“口出狂言”解聘员工:法律意识淡薄的典型表现

值班主任: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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