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披露!辞去重要职务后,市委原书记被官方证实已落马

社会热点 2024-2-27 42

摘要:2月23日,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发布消息,日前,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原… 继续阅读首次披露!辞去重要职务后,市委原书记被官方证实已落马

2月23日,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发布消息,日前,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原主任委员王凤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这是官方首次证实,王凤波已落马。

王凤波曾在辽宁省辽阳市工作多年,担任过6年辽阳市委书记。

2023年9月,大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作出关于接受王凤波辞去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公开简历显示,王凤波出生于1963年12月,他十岁即参加工作并被沈阳杂技团招录。

1988年,25岁的王凤波进入沈阳团市委工作,先后任沈阳团市委宣传部干事、副部长、部长,1995年任共青团沈阳市委副书记。

2001年,38岁的王凤波进入政府部门任职,担任沈阳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2003年,王凤波转任沈阳市所辖法库县,先后担任该县县长、县委书记。

2008年,王凤波回到沈阳市任市委宣传部部长,随后任市委常委。

2015年,王凤波出任辽阳市委书记至2021年卸任。

2021年起,王凤波去往辽宁省人大常委会任职,担任过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主任委员。

在省人大期间,王凤波还担任过辽宁省第十三届、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最新的“双开”通报指出,王凤波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他对抗组织审查,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并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此外,王凤波还违规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注意到,此前已有多名曾在辽阳市任职的官员被查,他们大都是王凤波在辽阳工作时的搭档或同事。

包括:

辽阳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陈强、辽阳市政协原主席曹颖、辽阳市原副市长吕有宏、辽阳市原副市长马立阳、辽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占利、辽阳市原市长王一兵等。

其中,王一兵于2018年8月出任辽阳市市长,至2021年8月卸任,其间担任辽宁市委书记的正是王凤波。

2023年9月,丹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王一兵辞去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两个月之后,辽宁省纪委监委官宣了王一兵落马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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