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问:2月23日,欧盟宣布在第13轮对俄制裁中列单4家中国企业,请问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欧盟不顾中方多次交涉… 继续阅读商务部就欧盟第13轮对俄制裁列单中国企业事答记者问
问:2月23日,欧盟宣布在第13轮对俄制裁中列单4家中国企业,请问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欧盟不顾中方多次交涉和劝阻,一意孤行,在第13轮对俄制裁中将4家中国企业列入制裁名单,这是没有国际法依据和联合国安理会授权的单边制裁和“长臂管辖”。这一行为有违中欧领导人会晤共识精神,会对中欧经贸关系造成消极影响。中方对此坚决反对,敦促欧方从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大局出发,无条件停止列单中国企业。中方将坚决维护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版权声明:除特别声明外,本站所有文章皆是来自互联网,转载请以超链接形式注明出处!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